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建材下乡相关部署的《林业产业振兴规划》,经与住建部、工信部、发改委、中农办、中财办、商务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有机衔接,并在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及典型示范的基础上,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被指定为全国木制建材下乡首批试点企业。具体工作操作细则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木制建材下乡是为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福人地板品牌的知名度,积极拓展全国的农村消费市场,增加福人地板的销量。为了更好地实施福人地板建材下乡首批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木制建材下乡试点产品最高限价如下:8mm强化木地板75元/平方米,12mm强化木地板90元/平方米。
第三条:在建材下乡试点期间,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直接让利给农户,补贴比例为下乡产品价格的15%(不含辅材及辅材运输安装)。
第四条:木制建材下乡试点时间暂定为2010年9月18日至2011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凡试点地区居民均可携带相关证件在福人地板建材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试点产品,并享受补贴。
第二章、企业生产、销售、服务
第一条: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已安排设计、研发适合广大消费者的系列花色,保证优质低价、健康环保、耐用安全。同时安排好下乡产品生产流程,确保产品生产速度及调度,保证供应。
第二条:公司已签署《全国木制建材下乡试点企业自律公约》,在木制建材下乡产品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做出明确承诺,并在执行期间严格遵守承诺,明确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各福人专卖店应当按规定悬挂统一的“全国木制(福人地板)建材下乡示范点”标牌:
1、必须公告下乡试点产品,严禁鱼目混珠,以次充好;
2、必须对下乡产品贴上统一标识,保证产品与标识的对应性,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利益。
第四条:福人各总代,经销商在试点地区应配备完善的营销网络体系,以方便客户购买相关产品。同时,试点地区经销商应严格履行承诺,并对所属各市、县、乡销售网点试点产品的行为承担负责。
第五条:试点地区销售网点基本条件:
(1)必须是公司的直营、加盟或指定授权的专卖店。
(2)必须具备一定的销售规模及较高的服务水平,具备送货、配送、安装、维修等专业服务能力,真正做到惠农利民。
(3)必须建立统一的信息录入系统,对销售情况进行数据统计,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防止虚报谎报。
第六条:试点各销售网点必须为购买木制建材下乡试点产品的农村消费者开具相关凭证,并在凭证上注明产品型号、试点价格、购买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并附统一的产品标识卡。安装完毕必须把用户信息表及补贴确认表传真至公司,以便落实补贴等相关事宜。
第七条:协会及公司会对试点地区营销网络、试点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监督管理,协调试点地区的产品供给及销售网点建设问题,保证福人地板下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第八条:福人地板试点地区应当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即售后服务“三包”规定、售后服务电话、上门安装、维修等内容。其中,免费安装项目仅限下乡试点产品本身,不含辅料等内容。
第三章、统一标识
第一条:协会及公司为福人地板下乡试点网点及试点产品制定统一的试点企业标牌、试点产品标识卡、产品购买流程、产品购买须知。
第二条:试点专卖店应当统一悬挂“全国木制(福人地板)建材下乡示范点”标牌。
第三条:各试点专卖店必须开辟下乡产品专门展示区和产品购买须知,让消费者充分了解福人地板下乡试点产品的种类、最高限价、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设立统一专柜,并配备专销人员。
第四条:对福人地板下乡所有试点产品都必须统一贴上试点产品标识,并随产品附带产品标识卡。
第五条:任何没有粘贴统一标识的产品均不视为福人地板下乡试点指定产品,消费者应当谨防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四章、消费者购买
第一条:消费者在购买福人地板下乡试点产品时应当注意如下几点:
1、到悬挂有“全国木制(福人地板)建材下乡示范点”标识的销售网点购买福人地板下乡产品。
2、购买福人地板试点产品时,要认真阅读木制建材下乡产品购买流程、产品购买须知等相关信息。
3、确保购买产品具有“木制建材下乡”产品标识卡。
4、购买下乡试点产品时应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二条: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携带购买凭证到对应销售网点进行索赔,网点应及时进行备案并上报公司处理。
第五章、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一条: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同国家林业局等有关单位,依据《全国木制建材下乡试点实施方案》、《全国木制建材下乡试点工作操作细则》、《全国木制建材下乡试点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全国木制建材下乡试点企业自律公约》、《全国木制建材下乡试点企业准入条件》、《全国木制建材下乡试点统一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联合对木制建材下乡试点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试点实施前,各福人地板网点应当按照福人地板建材下乡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市、县、乡(镇)营销网点和售后服务机制。各试点网点要统一悬挂“全国(福人地板)木制建材下乡示范点”标牌、对试点产品进行公告。
第三条:关于补贴的问题。经销商给予客户先补贴15%的原则(提供标准安装不含辅材及辅材运输安装),公司给予经销商的补贴以每月一结为原则。8mm指定下乡强化系列按11.25元/平方米给予补贴,12mm指定下乡强化系列按13.5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第四条:各网点必须依据明码标价售货的原则。在当地下乡销售网点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证不提价销售或变相提价销售。
第五条: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及各级主管部门都会设立专项投诉信箱,及时受理客户及企业的举报和投诉;公司也会成立福人地板建材下乡小组,一经核实发现下乡销售网点出现坑农、害农、不按本细则执行的现象,轻则取消销售福人地板建材下乡产品权利,重则取消福人地板销售权。
第六条:本实施方案上传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并备案。
中国林产工业公司
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