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中华地板网
手机浏览中华地板网
当前位置: 中华地板网 >看资讯 >2005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摘要三)

2005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摘要三)

2007-09-07 17:31:06 责任编辑: 李娟 浏览数:

  9.进一步强化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林业政策
  继续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2004年8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对工程管护的组织管理、管护责任、监督与检查、奖惩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森林管护。
  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2004年4月,***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起,原则**向..

2005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摘要三)

  9.进一步强化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林业政策
  继续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2004年8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对工程管护的组织管理、管护责任、监督与检查、奖惩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森林管护。
  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2004年4月,***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起,原则**向退耕户补助的粮食改为现金补助,进一步完善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为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2004年1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按营造生态公益林、经济林初植密度标准规定执行,完善了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推动京津风沙源工程区沙产业发展。2004年7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了京津风沙源工程区沙产业发展。同月,国家林业局颁布了《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对依法取得沙化土地使用权,以获取一定经济收益为目的,对沙化土地进行治理的活动加以规范,加强了对营利性治沙活动的管理。
  进一步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2004年9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促进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野生动植物野外资源的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培育、优化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宏观配置、建立有效的市场准入机制、大力支持和推动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充分发挥民间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维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秩序和加强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对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为因地制宜地指导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2004年12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全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试行)》。将全国分为9个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区域和14个亚区,根据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需要,实行区域管理、地类控制和生态采伐等管理措施。
  规划林业产业发展。为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2004年11月,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全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林业产业发展坚持的原则,明确了林业产业发展的战略,提出2010年林业产业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从9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04年5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通过审查和现地核查,国家林业局与财政部共同认定全国重点公益林总面积为15.62亿亩,其中,非天保区8.30亿亩,天保区7.32亿亩。2004年,一些地区继续推进主要任务已变为生态建设的国有森工企业转型。陕西省将过去组织木材生产经营的省森林工业总公司整体转制为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加强了对森林资源的管理监督。新疆自治区将林业厅直属的副厅级单位天西林业局和阿尔泰山林业局,由木材采伐企业改制为事业单位,自治区编委解决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区财政渠道。
  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2004年10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正式确立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对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数额由试点时的10亿元增加到20亿元、补偿面积由2亿亩增加到4亿亩,纳入补偿范围的省(区)由11个扩大到全国。
  10.依法治林全面实施,林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2004年,林业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林业局公布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四批)等规章;继续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天然林保护管理条例》、《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的立法工作,适时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立法调研工作,启动和推进《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根据国家林业立法的重点,加快立法速度,根据实践需要公布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林业执法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执法活动成效瞩目。2004年,林政案件总体数量下降,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国共发生林政案件43.09万起,比2003年减少0.82万起,下降了1.87%;查处42.07万起,查处率为97.63%。全国森林****共受理案件185,740起,比2003年增加5328起,上升3%。其中,刑事案件12,674起,行政案件173,066起,分别上升12.9%和2.3%。查处180,502起,其中刑事案件11,187起,行政案件169,315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58,52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9.11亿元。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对220余起大要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一系列分层次分区域的专项行动,强有力地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辉煌的战果。
  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国家林业局继续推进各省区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加紧研究解决森林公安编制经费问题,已将方案按程序报请***。江西、福建、山西、重庆等地方解决森林公安编制和经费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普法和法制教育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普法工作围绕行政许可法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各项专项打击活动等重点展开,创新了普法形式,全方位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加强《行政许可法》培训,严格法制教育培训。这些活动,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和提高了执法人员素质,增强了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意识和生态道德意识。
  11.木材供需总量快速增加,木材市场供求稳定发展,林产品总体价格水平上涨,进出口贸易高速增长
  2004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量为30669.02万立方米,其中进口原木及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10903.94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35.55%;国内商品材产量为5197.33万立方米,占16.95%;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3700.42万立方米,占12.07%;农民自用材和烧材产量为6167.33万立方米,占20.11%;超限额采伐、上年库存等形成的木材供给约4700万立方米,占15.32%。2004年,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30710.47万立方米。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22482.69万立方米,占73.21%;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4286.20万立方米,占13.96%;出口原木及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3941.58万立方米,占12.83%。木材供求基本平衡。
  2004年,木材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木材供需总量呈增长态势,市场购销两旺,价格总体平稳;二是木材市场供求的地区差异明显;三是进口木材产品增长趋缓,但仍占据国内市场的三分之一强。
  2004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49.49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25.99%,其中:林产品出口额为163.01亿美元,增长33.22%,低于全国商品出口额35.40%的增速,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2.75%,比2003年下降了0.04个百分点;林产品进口额为186.48亿美元,增长20.29%,低于全国商品进口额36.02%的增速,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3.32%,比2003年下降了0.44个百分点。2004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为23.47亿美元,比2003年缩减了28.14%。
  2004年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出口0.61万立方米,原木进口2630.85万立方米,分别比2003年减少35.11%和增长3.35%;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48.93万立方米,进口605.17万立方米,分别比2003年下降9.89%和增长8.10%。人造板出口成倍增长,进口总量下降;从品种结构看,人造板出口中胶合板仍占有绝对优势,但纤维板所占份额快速提高,人造板进口仍以胶合板和纤维板为主,但胶合板所占份额进一步提高,纤维板所占份额快速下降;家具出口52.29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37.05%;木桨进口721.50万吨,比2003年增长20.48%。
  2004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50.02亿美元,占林产品出口额的30.69%;进口46.75亿美元,占林产品进口额的25.07%,非木质林产品出、进口分别比2003年增长了20.85%和29.75%。
  林产品进出口高度集中于亚洲与欧美市场,但亚洲市场份额在下降,欧美市场份额在提高。2004年,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31.42%)、日本(18.26%)、中国香港(11%)、英国(4.05%)、韩国(3.15%);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依次为:马来西亚(13.07%)、印度尼西亚(12.44%)、美国(11.30%)、俄罗斯(10.72%)、泰国(7.19%)。

X 谢谢您提交的加盟信息!

我们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给您致电,请保持通话畅通

知道了
X 谢谢您提交的咨询信息!

我们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给您致电,请保持通话畅通

知道了
X 谢谢提交!

您的评论已经提交审核

知道了
X 恭喜您提交成功!

稍后会有客服致电与您联系,提供资料包,请保持手机畅通

知道了
X 感谢您提交的信息!

《2025年地板行业前景》资料包送给您!

点击提取
X 感谢您提交的信息!

《2025年家居建材加盟攻略》资料包送给您!

点击提取
X 感谢您提交的信息!

《2025年家居建材加盟指导手册》送给您!

点击提取
X 感谢您提交的信息!

《地板行业研究报告》资料包送给您!

点击提取
近期已有000位加盟商成功获得定制化加盟方案
  • 河北邢台 周女士 17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浙江温州 农先生 21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广东江门 唐女士 25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湖北孝感 曹女士 9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安徽芜湖 全先生 27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浙江杭州 王女士 27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甘肃张掖 聂先生 30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四川泸州 孔女士 19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河南漯河 张女士 24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福建三明 晏女士 13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江苏南通 牧先生 25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内蒙古呼和浩特 姚先生 30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湖北黄冈 裴先生 5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广西百色 莫先生 15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 陕西榆林 祁先生 30分钟前领取了加盟方案

最新加盟留言

  • 30万左右的启动资金,请联系我!

    2025-11-06广东 清远

  • 我对这个项目有兴趣,请问有些什么条件,请联系我!

    2025-11-06福建 厦门

  • 我感兴趣,请与我联系!

    2025-11-06湖南 长沙

  • 有什么要求,没有行业经验,能做吗?请联系我。

    2025-11-06江西 萍乡

  • 我对这个项目有兴趣,请联系我!

    2025-11-06黑龙江 鹤岗

  • 我感兴趣,请与我联系!

    2025-11-06重庆 大足

加盟管家

刘老师

已受理30000+次接待
咨询加盟管家 还可拨打咨询热线:400-061-8777

我对感兴趣

想了解更多加盟信息

X
阅读上文 >> 中国地板行业营销渠道变革(一)
阅读下文 >> 2005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摘要二)

本文地址:https://www.chinafloor.cn/news/diban/news-8941.htm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 中华地板网

当前有2人正在等待…

  • 湖南邵阳 陈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陕西榆林 肖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江苏盐城 张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河北邢台 金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广西南宁 刘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云南保山 张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湖北孝感 常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山东临沂 段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广东佛山 牟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 福建南平 张女士 正在与管家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即可分享此文章

热线电话:

(中华地板网服务热线电话,仅适用于招商加盟使用)

加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企业/商品/服务内容、商标、费用、流程、详情等信息内容均由免费注册用户自行发布或由企业经营者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企业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本网站郑重声明:对网站展现内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温馨提醒: 中华地板网提醒您部分企业可能不开放加盟/投资开店,请您在加盟/投资前直接与该企业核实、确认,并以企业最终确认的为准。对于您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以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自行审核风险并谨防受骗。
中华地板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地板网存在海量企业及店铺入驻,本网站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侵权、错误信息或任何其他问题,请立即向中华地板网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我们将根据提供举报证据的材料及时处理或移除侵权或违法信息。联系电话:(+86 731) 85811892 邮箱:tsjb@chinabm.cn

Copyright © 2004-2025 www.chinafloor.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地板网 - 品牌传播专业网站 招商加盟优选平台

服务热线:(周一~周六 9:00-18:00 节假日休息) | 传真:0731-89783687ICP备案号: 湘ICP备05004535号-1

x
  • 河北邢台 138****7066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浙江温州 131****7773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广东江门 131****9459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湖北孝感 135****8897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安徽芜湖 136****8790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浙江杭州 136****7729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甘肃张掖 130****5417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四川泸州 131****5378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河南漯河 139****5594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 福建三明 130****6395
    正与招商经理进行[免费通话]

免费加盟热线:

x